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的精神,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云教财〔2016〕78号)要求,现对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第一部分 88038威尼斯检测中心
一、主要职能
云南中医学院成立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8年被确定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授权单位。学校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理、工、管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现有基础医学、中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类、傣医学、藏医学)、药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护理学等专业,主要从事相关中医、药、民族医药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是云南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是我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研究基地,在民族医药理论政策研究与咨询、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发挥着重要且特殊的作用。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云南省委九届九次会议精神;努力提高领导学校科学发展能力。
1.全面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
2.全面加强组织建设。
3.认真开展“三严三实” 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4.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5.认真做好群团统战工作。
6.切实加强老干工作。
(二)全面加强教育教学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7.加强教学内涵建设。
8.认真开展学位点评估工作。
9.统筹立德树人工作。
10.提高管理服务学生工作水平。
11.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
1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3.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教学。
14.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
15.拓展对外教育。
(三)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努力推进科研水平上新的台阶。
16.提高学科建设及管理水平。
17.加强科技团队建设,推进产学研工作。
18.加强科技平台建设和成果培育。
19.加强民族医药建设。
20.继续做好实验室保障和实验资源共享工作。
(四)加强顶层设计,深化改革,推进学校依法治校与和谐发展
21.科学编制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
22.继续做好更名大学和申博工作。
23.深化学校各项改革。
24.推进依法治校。
25.积极投入国家战略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好社会服务工作。
26.加强和谐校园文化建设。
27.继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五)加强基础建设与管理,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8.加快二期及学校校园整体规划与建设步伐。
29.启动智慧校园建设。
30.加强图书资源信息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31.强化财务管理与监督。
32.规范做好资产管理。
33.增强后勤保障能力。
34.统筹做好其它重要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校情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63.20亩,其中呈贡校本部730.33亩,白塔校区32.87亩,总建筑面积50.16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1个二级学院、2个公共课教学部、1个实验中心、1个研究院。有1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7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级“十二五”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22个二级学科)和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2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特色专业各5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
学校有一批省级教学科研平台和校地、校企、校院共建平台,是我省中医药国际教育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有省中医药产业研究院、省中医药政策研究中心、省民族医药保护与产业发展研究基地、6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1个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中医临床研究基地,2个省级专家工作站,是云南省优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工程研究中心主要成员单位。学校和省内外医院、药企合作建立了118个医药学类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是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信息资源中心,图书馆藏书79万册,线装古籍图书1.8万册, 电子资源总量36TB,中外文数据库25个,信息资源服务覆盖全省118个医药学类实习基地。校内建有云南省中医中药博物馆,是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中心,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学校共设36个内部机构,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5个,教学及教学管理机构14个,科研及科研管理机构2个,教辅机构3个,保障机构1个,附属机构1个。
(三)部门人员情况
1.职工情况
学校2015年年末事业编制724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683人,离退休人员417人,其中:离休18人,退休399人。
2.学生情况
年末在校学生20266人,其中:普通本科学生9436人,硕士研究生777人,成人本专科学生9992人,来华留学生61人。
(四)部门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学校车辆编制17辆,年末实有车辆25辆。
(五)编制基础
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系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201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基建账务按规定采用双向逐笔并账确认方式进行会计处理。以校本部、第二附属医院(筹)和校食堂三个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抵销内部交易后进行合并编制完整的决算报表,全面、真实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及收支情况。
第二部分 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学校2015年度总收入33,77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29.13万元,占总收入的62.86%;事业收入9,862.47万元,占总收入的29.20%;经营收入1,284.34万元,占总收入的3.8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1.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3%;其他收入1,384.34万元,占总收入的4.11%。
学校2015年度总收入较上年30,348.18万元增加3,423.10万元,增幅为11.28%。主要原因为学校通过项目争取到更多的科研及其他项目拨款近1800万元,通过扩大招生规模和加强收费管理,增加教育事业收入近1200万元。
2015年收入结构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收入项目 |
金 额 |
占比(%) |
1 |
财政拨款收入 |
21,229.13 |
62.86% |
2 |
事业收入 |
9,862.47 |
29.20% |
3 |
经营收入 |
1,284.34 |
3.80% |
4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11.00 |
0.03% |
5 |
其他收入 |
1,384.34 |
4.11% |
收入合计 |
33,771.28 |
100.00% |
二、支出情况
学校2015年度总支出28,968.58万元,较上年28,943.02万元增加25.56万元, 增幅为0.09%。其中:基本支出15,521.48万元,占总支出的53.58%;项目支出12,902.62万元,占总支出的44.54%;经营支出544.47万元,占总支出的1.88%。
2015年支出性质结构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支出类别 |
金额 |
占比(%) |
1 |
基本支出 |
15,521.48 |
53.58% |
2 |
项目支出 |
12,902.63 |
44.54% |
3 |
经营支出 |
544.47 |
1.88% |
合 计 |
28,968.58 |
100.00% |
(一)基本支出情况
学校2015年度基本支出总额为15,521.48万元,较上年度17,387.18万元减少1,865.70万元,减幅为10.73%。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日常运转的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0,926.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02%;离退休费、奖助学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4,249.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4,595.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60%。
2015年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结构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支出类别 |
金额 |
占比(%) |
1 |
工资福利支出 |
6,676.86 |
43.02% |
2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4,249.35 |
27.38% |
3 |
商品服务支出 |
4,499.63 |
28.99% |
4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95.64 |
0.61% |
合 计 |
15,521.48 |
100.0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学校2015年度用于完成事业发展或专项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为12,902.63万元,较上年度11,119.22万元增加1,783.41万元,增幅为16.0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为1,907.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79%;离退休费、奖助学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25.94,占项目支出的21.13%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支出4213.6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2.65%;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为4055.3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1.43%。
2015年项目支出经济分类结构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支出类别 |
金额 |
占比(%) |
1 |
工资福利支出 |
1,907.75 |
14.79% |
2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2,725.94 |
21.13% |
3 |
商品服务支出 |
4,213.61 |
32.65% |
4 |
其他资本性支出及债务利息支出 |
4,055.33 |
31.43% |
合 计 |
12,902.63 |
100.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学校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14.52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67.71%,较上年18,815.53万元增加798.99万元,增幅为4.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类)支出16,36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3.44%,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792.87万元,占比为35.39%。
(2)奖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2,632.00万元,占比为16.08%等。
(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4,013.84万元,占比为24.52%。
(4)房屋购建、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及债务利息支出3,928.36万元,占比为24.01%。
2.科学技术(类)支出25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31%,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6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2.58%,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9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总额的2.53%,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和委托业务费等。
5.农林水(类)支出2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专用设备的购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学校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79.82万元,较上年82.49万元减少2.67万元,减幅为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37万元,较上年38.71万元减少0.34万元,减幅为0.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16万元,较上年31.23万元减少2.07万元,减幅为6.6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9万元,较上年12.56万元减少0.27万元,减幅为2.1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37万元,占比为48.07%。本年度安排赴西班牙参加国际会议、赴加拿大、澳大利亚学术交流及台湾考察合作办学事宜等,共计12个团组,累计44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16万元,占比为36.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9万元,占比为15.40%。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本年度学校的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3个,接待人数605人,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29万元,主要为工作咨询、业务指导、校际间学术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各级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将财政资金拨给预算单位的过程。其资金来源一般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一般用于公共事业(教育、卫生、交通、市政、科研、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等)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考试考务费等收入,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研咨询等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损赠收入、租金收入等各种收入。
5.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指学校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奖助学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学校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以外,通过项目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各类横向科研课题经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等。
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咨询、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等。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等。
10.债务利息支出:反映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11.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学校在教学、科研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