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资〔2020〕127号)规定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88038威尼斯检测中心国有资产出租的批复》(云教复【2021】24号)批复意见,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代理机构”)受88038威尼斯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招租方”)的委托,对88038威尼斯检测中心2023年第一批商铺招租(三次)(项目编号:YDZOF20230033)面向社会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租商铺相关情况
序 号 |
商铺号 (或场 地名称) |
位置 |
面积 (㎡) |
合同预计 起止日期 |
招租底价 (元/年) |
竞租保证 金(元) |
装修保证金 (元) |
合同履约 保证金 (元) |
经营项目限定 |
1 |
呈贡校 区032 号商铺 |
昆明市呈 贡区雨花 路1076号 内 |
116.36 |
铺面移交 之日起至 2025年11 月30日 |
167558.20 |
2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除超市、百货 类以外,并经 招租方同意后 的经营项目 |
注意事项:
竞租人应充分考虑后报名。
二、经营管理要求及租赁期限
(一)经营管理要求
1.承租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2.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出租方正常的教学、经营、工作秩序。
3.承租方使用租赁资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租方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4.承租方在租用商铺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出租方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好各项经营证照,亮证经营,按所租商铺用途合法经营。如承租方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责任,出租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承租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
5.商铺经营范围要求:每个商铺只能经营一个项目。必须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经营项目限定要求经营,承租方不得经营娱乐业、茶室、棋牌室、餐馆、小吃店、酒吧、有噪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污染环境、销售含酒精饮品、其它影响学校教育工作的项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方规定的项目。
6.承租方不得在经营场所及校园内从事一切非法组织活动和一切宗教信仰宣传活动、不得开展与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相违背的活动。
7.意向承租人(自然人或法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自然人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能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夫妻、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承租方在进行商铺装修时,须书面提交装修申请,且将装修标准、风格、货架款式、效果图、门头广告(须按照学校统一颜色和样式)等装修方案报学校同意后方可装修。承租方在合同签订时须向出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于商铺装修完成并经出租方验收通过后2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
9.商铺及相关水电、消防设施设备等(将根据商铺具体情况进行交接)均属出租方所有,租期内交由承租方使用,租期届满后,承租方应全部交回,并确保所移交设施设备完好、能满足正常使用。承租方应按承租资产用途和注意事项正确使用,人为损坏租赁资产的,应负责修复还原或照价赔偿;由承租方施工、乱搭、乱拆、超负荷使用等造成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0.承租方为了生产、经营或其他需要进行添建、加装、改修、重装等活动的,事先应征得学校同意且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配置的设施设备在租期届满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除可移动带走的设施设备外,承租方应在合同关系终止日起15日内无偿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不予补偿,且不得有任何人为破坏及拆除行为。
11.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退租的,须提前6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将不退回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全额赔偿。
12.租赁期间,承租方承担国家政策变化等导致的风险,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出租方不能继续出租的,已交纳的租金按租期剩余天数计算退还,承租方因此遭受的其余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补偿、赔偿相关损失。
13.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商铺转让、转借、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不得故意损坏商铺,不得利用商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上述情形之一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铺,承租方应按照本商铺租赁价(租赁期限乘以年租金标准)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因承租方责任引起的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
14.承租方负责商铺门前卫生,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爱护门前花草树木,负责保持商铺内部完好清洁。
15.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与承租商铺相接的房屋或构筑物出现漏水、漏电等紧急情况或隐患需要处理的,应无条件给予配合,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租赁起始日期: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三)租赁经营期:铺面移交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三、租金、水电费缴纳要求
1.租金交纳方式:一年一交。不区分学期及寒暑假,第一年商铺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以转账方式将合同约定的第一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租赁年度商铺租金应在上一年租赁年度到期前30日内一次性交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备注:租金必须向招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交清,承租方每逾期1日,按应交商铺年租金额的1%向出租方交违约金,出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减,如履约保证金扣完仍未交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水电费按照商业用水、商业用电价格标准,根据实际用量计收,承租方须于费用产生当月向出租方支付所有费用,承租人开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竞租人报名要求
(一)竞租人报名条件
1.序号1商铺:竞租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序号2商铺:竞租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竞租人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活动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以招租人及招租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3.竞租人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活动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租人及招租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4.竞租人在参加本项目公开竞价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招租人及招租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二)竞租人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前台。
3.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竞租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自然人竞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招租代理机构对竞租人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
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出席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提供)。
4.报名费用:300元/间,竞租人可单独竞租一间商铺,也可同时竞租多间商铺,在报名时自行确定竞租的商铺,报名时请现金缴纳。无论竞价结果如何,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5.报名时竞租人须签署《承诺书》(格式附后)。
6.参与竞租人在报名时须向招租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所要租赁的商铺序号。竞租人一旦确定所要租赁的商铺序号后,无论任何原因,都将不能再行更改。
7.竞租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一旦发现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且招租方与招租代理机构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竞租人在招租人以往项目中存在合同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并且招租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次竞价。
五、现场踏勘
本次商铺竞价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竞价报名人可按所报商铺及门牌号进行踏勘。踏勘过程中,不得影响现有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如有需进校的,请与现场踏勘进校审批联系人提前联系办理手续,因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敏感时期,仅限竞租报名人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1人进校。
现场踏勘进校审批联系人:浦老师
联系电话:18788555297
六、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对应的具体金额详见“一、拟出租商铺相关情况”,一笔竞租保证金只能参加对应的一间商铺竞价,请在缴纳竞租保证金时注明所竞价的商铺序号,如参与的为多间商铺,须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
2.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应以竞租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收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3.保证金交纳说明:
(1)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20230033+商铺序号”。
(2)竞租人未按照要求提交竞租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3)未成交供应商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由招租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竞租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未成交供应商无需到招租代理机构现场办理。成交供应商的竞租保证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竞租保证金;请成交供应商及时将与招租方签订的合同书扫描件发至招租代理机构,由招租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竞租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成交供应商无需到招租代理机构现场办理。
4.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将不能参加竞价。
5.如有下列情况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租人提交虚假材料竞价;
(2)竞租人现场恶意报价(举牌后对竞租报价拒绝签字确认等);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4)竞租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或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
(5)违反现场竞价秩序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七、竞价要求
(一)竞价总述
1.每个商铺实际参与竞价报价人数在两家及以上即达到竞价报价条件。
2.本次竞价是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竞租人所报价格相同时,须再次进行举牌竞价,出现价格最高者经主持人宣布成交时,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3.意向竞租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所竞租商铺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其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
4.商铺经营存在市场风险,各竞租人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后进行报价,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二)现场报价要求
1.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工作人员采用随机抽取商铺竞价顺序现场举牌、喊价的方式,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各竞租人喊价进行记录,一旦喊出价格,不得更改,且竞租人对本人报价现场签字确认。
2.举牌报价:竞租人每举一次牌,表示年租赁价格报价在招租底价(或前一报价)的基础上增加3000元,未按照上述进行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八、现场竞价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现场竞价要求
1、竞价开始前,请各竞价人携带以下资料进场:
(1)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竞租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凭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自然人竞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凭证。
2、进入会场后招租人及招租代理机构将对竞租人发放竞价仪式的进场号牌。该号牌请妥善保管,否则,竞价仪式开始时将被拒绝进场。
注:以上资料竞价仪式开始前请交至现场核验,不齐全者将被视为无竞价资格,禁止入场,且报名费不退还。
(二)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
1、现场竞价时间:各竞租人请于2023年3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会议现场签到并提交相关进场资料,逾期到达会场的竞租人视为弃权,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收,并禁止入场。2023年3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竞价仪式正式开始;每个号牌最多允许2人进场。
2、现场竞价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3-4号(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正对面清真滇香火瓢牛肉)四楼共享会议室402会议室。
各竞租人须按照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88038威尼斯检测中心资产处招标采购专栏(http://www.zchqc.ynutcm.edu.cn/index.shtml)上同时发布。
十、成交人推荐
招租代理机构按照竞租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向招租人推荐1名成交人。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的,视为恶意竞价,本次竞价按废标处理且不退还竞租保证金,放弃成交资格者在第二次公开竞价时不能再次参与竞价。
十一、成交通知及服务费交纳
成交人在成交公示发布后3日内向招租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同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服务费按商铺成交年租金金额的1.5%计算。
十二、合同的签订
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5日内向招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一、拟出租商铺相关情况”,租赁期满按要求向出租方移交商铺资产、无违约情形的,出租方于20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1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
十三、特别说明
1.竞租人须在报名时确认所要租赁的商铺序号,一旦确认,将不允许再更改。保证金也请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汇出,否则报名无效。
2.自然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达竞价现场,可以委托其他人员前来报名和参加竞价。被委托人报名时,除了出示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另外提供委托人的“委托说明书”(格式自拟,须在其中说明无法出席的原因等)、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招租代理机构核实后方可接受报名和参与竞价。
3.竞价报名结束后,报名参加的竞租人需达到两家及以上时,正常开展竞价,否则认定为该商铺竞价失败;竞价时参加竞价的竞租人需达到两家时,才具备竞争性,否则认定为该商铺竞价失败。报名费不予退还,竞租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十四、联系方式
招租人:88038威尼斯检测中心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8244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人:董柏亚 王永坤 程吉鹏 曾桂华
电话/传真:0871-63338509
招租人:88038威尼斯检测中心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2月27日
附件一:
承诺书
本着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我方在清楚了解本次租房事宜所涉及的权责等问题的前提下,向商铺招租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发生下述行为,我方将放弃追索竞租保证金的权利:
(1)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承租保证金、租金;
(2)未能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3)竞价成交后,未向招租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4)现场恶意报价(举牌后对竞租报价拒绝确认)。
二、装修:退租后不动产部分无偿归校方所有,且不得进行拆除损坏。
三、不可经营的范围:1)娱乐业、有噪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污染环境、食堂伙食及其它有害项目。2)不符合国家法律和校方规定的其他项目。3)严格按照校方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四、同意按竞价公告规定金额缴纳装修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按时缴纳水电费用,在租赁到期时缴纳清水电及相关费用,并且房屋经校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同意公开竞价公告中的所有内容,且未对竞价公告产生质疑或疑问,且竞租人均已认可。
六、成交后我方承租的所有商铺不进行转租。
竞租人签字(盖章/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竞租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竞租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竞租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租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递交、修改88038威尼斯检测中心2023年第一批商铺招租(三次)(项目编号:YDZOF20230033)公开竞价的相关文件,代理人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竞租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